一、公司法公司注销要求
公司法规定注销公司的条件是: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3.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4.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可申请注销。
二、公司注销流程
公司注销流程的如下:
1.登报。在公司清算期间即可登报公示,需要在当地工商局认可的报纸进行登报,内资企业只需登报一次,外资企业需要登报3次。最好选择日报进行公示,注销公告至少需要公示45天。
2.注销社保。社保局会核查公司是否存在欠缴情况。通过后领取《社保注销通知单》。
3.注销国、地税。自公司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公司需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税务注销,先注销国税,再注销地税。税务局会核查公司是否完税。通过后领取《税务注销通知单》。
4.到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登报公示45天后,可以去公司登记的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注销公司营业执照。通过后领取工商局出具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
5.注销银行账户。到公司开户行注销公司的开户许可证和银行基本户等其他账户。
6.注销印章。应当到公司印章登记的公安机关注销掉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应。
三、公司注销所需的材料
公司注销的材料有: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或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申请书》;
3.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
4.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5.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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