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劳动者遭遇周六强制加班且无偿支付的待遇时,他们可以采取多个手段来维护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首先是可以选择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提出投诉,同时提供充足的相关证据以及详细情况描述供其参考了解。
其次,若劳动监察大队未能有效解决该事项时,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劳动仲裁申请。在此过程中,投诉方及申请人都需尽可能提供完整的证据支持与详尽的情况说明以便相关机构进行深入调研并及时妥善处理此事。
此外,为了更好地保护自己,劳动者同样可以选定相应法律途径积极维权,例如对用人单位提起诉讼等。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同时,《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也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此外,《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还规定,用人单位有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等情形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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