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
2、使用计算机开具发票的,须经国税机关批准,使用国税机关统一监制的机外发票,并将开具后的存根联按顺序号装订成册。
一、劳务的发票怎么开
劳务发票开具如下:
1、劳务发票一般由收款方开具;
2、开具的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的专用章。
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二、发票单位怎么填
发票单位的填写方法:
1、不是汇总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没开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不能用。
2、汇总开具的发票,不可不填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但要在清单写明。
3、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按下列规定开具:
(1)项目填写齐全,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
(2)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填写有误,应另行开具专用发票,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字。如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按填写有误。
(3)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不得加盖其他财务印章。根据不同版本的专用发票,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分别加盖在专用发票的左下角或右下角,覆盖“开票单位”一栏。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使用红色印泥。
(4)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必须预先加盖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戳记。不得手工填写“销货单位”栏,用手工填写的,属于未按规定开具专用发票,购货方不得作为扣税凭证。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戳记用蓝色印泥。
三、发票专用章盖错了,可以重新盖正确的吗
发票专用章盖错了,一般不可以重新盖新的。
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应当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号码顺序填开;
(二)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三)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四)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五)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发票专用章是指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业户购买和开具发票时须加盖发票专用章。当发票专用章盖错了,必须作废,重开发票,然后再加盖正确的印章。若不符合作废条件的,通常可以按照规定开具红字发票处理。
另外若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先征收税款,再开具发票。税务机关根据发票管理的需要,可以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委托其他单位代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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