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没有房产证不一定就是违建的;在农村的房子基本上是没有房产证的,一般农村的土地只要是慎得村委会的同意而且也进行签订了审批程序那么就可以进行建房子,但这同样是合法的。
一、《宅基地取得、行使、转让的特殊性》
1.取得方式上的局限性。农民取得宅基地的方式主要是以合法审批建房原始取得,另有继承或受赠房屋、购买房屋、土地改革分配房屋等途径。民法典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土地管理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审批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应具备五个条件:一是具有村民资格;二是履行规定程序,村民向本村委会申请同意,经乡政府审核后报县政府土地主管部门审批;三是符合土地规划;四是以户为单位,根据人数确定面积;五是分配的标准和面积,不得超出当地省政府的规定。
2.行使时的排他性和规范性。法律规定,宅基地使用权只能由宅基地使用人行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损毁宅基地,因此具有排他性;同时应依法行使,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不得违法扩大面积,也不能以出卖、赠与、入股经营等方式处分宅基地,不得擅自改变宅基地的用途。
3.转让时的限制性。宅基地使用权只能在一定范围内有条件地转让,即经本村委会同意,宅基地使用权可以在本村内随住房的转让而有条件转让。
二、农村房屋买卖应注意哪些事项
农村房屋买卖过程中,要依法签订书面房屋买卖合同并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要注意审查买卖双方是否是合法的合同签订主体,交易房屋是否存在产权争议等等。农村房屋只能在本村村民之间买卖。卖给外村村民的,买卖无效,不受法律保护。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详细约定房屋信息、价格、支付方式及违约责任等内容。农村房屋买卖也可以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没有房产证的,要经村民委员会同意并出具相关宅基地转移的证明,以便未来办理房产证时使用。
三、安置房买卖需要公证处公证吗
不需要。安置房没有房产证到公证处公证了也没有法律效应。即使公证了,也不能证明买卖是合法的,关键要看该房是否允许上市交易。没有房产证,公证处不会公证。安置房虽然没有房产证,但是可以买卖。要想排除风险,就要订立一个合法有效的书面合同,并得到房屋共有人的同意。
(一)安置房有两类:
1、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
2、因房产开发等因素,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一般归属当地或区域房管所(也许现在有些地方的称谓变了)所有。那么房产证是需要通过房管所来办理的,需要按照现行的房屋平均售价的一定比例缴纳费用,然后办理产权证,但是大都没有分户的土地使用证。因此一部分拆迁安置房没有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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