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申请优惠需要哪些材料?
申请契税优惠时需要提交9项材料:
1.纳税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用于证明纳税人的身份。
2.纳税人的存折或银行卡原件和复印件,用于将来在退税的时候,将钱款直接划入该存折或银行卡。其中,使用银行卡的要写明开户行。
3.出售公房时的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4.出售公房的房屋交易合同原件,且此原件第一页上必须有已由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所盖的已过户的章。此章应是纳税人在出售公房时不动产事务中心工作人员按照规定加盖的,没有此章的话无法进行退税事宜。纳税人将盖了红章的交易合同交给税务工作人员,待税务人员加盖并填写退税专用章之后,再由纳税人复印一份,留给税务机关存档。
5.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以此说明房屋交易的时间、交易金额、产权情况等相关信息。
6.购房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7.契税票原件和复印件,用于证明纳税人确已缴纳契税。购房发票、合同和契税票相互印证,确保准确无误。
8.买方取得的新的房屋产权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以证明此项房屋买卖为真实交易且已完成所有手续。
9.如果卖公房和买商品房的不是同一人,需提供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比如户口本或派出所开具的证明等)、结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用于证明纳税人符合上述所说的契税退税的实质要件。
当提交的资料待税务工作人员查阅验证、确认无误之后,除了契税票原件留下,其余原件予以返还纳税人。除此之外,纳税人还需要填写相关申请书、声明、提交资料清单等,并由纳税人亲笔签名,保证自己没有进行虚假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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