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主妇在离婚时可以要求另一方给予补偿。家庭主妇全职照顾家庭、不外出工作,对于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
为了保证妇女的权益,法律规定,在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情形下,家庭主妇在离婚时可以向另一方请求补偿。
家庭主妇离婚孩子会判给谁
法院处理子女抚养权的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的立场出发,根据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情况具体分析。
一般来说,两岁以下的子女随母方生活,若母亲患有难治传染病等严重疾病,或者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孩子可以归父亲抚养。两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母均可以作为抚养人,若一方有下面情况可以优先考虑,比如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子女。双方条件相当时,子女单独随祖辈生活多年,老人有能力并愿意继续照顾的,可优先考虑。被抚养人八岁以上时,还应考虑该孩子的意见。此外,双方还可以协议轮流抚养子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
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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