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家庭主妇可以得到什么补偿
时间:2023-08-09 13:17:44 416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离婚家庭主妇可以得到什么补偿

1.家庭主妇离婚可以获得其配偶给予的经济补偿。

2.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离婚要给小孩抚养费吗

离婚要给小孩抚养费。支付抚养费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如果夫妻一方在离婚后,自愿承担全部抚养费,而不要求另一方承担的,另一方可以按约定不支付抚养费。除此之外,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孩子的要给小孩抚养费。拒绝支付的,未成年子女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三、家庭主妇离婚能要孩子抚养权吗

可以要,但孩子抚养权判给谁受很多因素影响。

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3.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不过你可以你起诉主张孩子的抚养权,由对方承担孩子的抚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n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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