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不动产登记后,谁都可以查询吗
答:不是。只有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有关国家机关可依法查询、复制相关不动产登记资料。
问:地方启用不动产登记簿证样式(试行)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由国土资源部牵头,中央编办、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林业局、国务院法制办、国家海洋局等8家部局作为成员单位的不动产登记部际联席会议召开了第三次会议,会议明确提出,要按照“加快职责机构整合,落实统一登记,实施启用新证与停发旧证相衔接,确保工作不断不乱”的总体要求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具体来说,各地要抓紧实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加快职责和机构整合;在完成职责和机构整合前,继续按照原有职责发放各类旧版的权属证书。具备颁发新版证书条件后,才能停止发放旧版证书,保证登记工作平稳运行、保持登记业务持续不断,做到不影响日常登记、不增加群众负担。
问:统一不动产登记簿证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答:统一不动产登记簿证是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内在要求和必然体现,是更加有力保护不动产物权、有效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切实便民利民的必然要求。只有簿证内容统一,物权的变动情况才能够得到统一规范的反映,物权才能够得到统一严格的保护,不动产交易的良好秩序才能得以有效建立和持续运转,才能消除分散登记模式的弊端,便民利民,减少行政成本。
问:什么是《不动产登记簿和《不动产权证书,二者有何不同
答:《民法典明确规定,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证书是权利人享有不动产物权的证明,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登记簿一致,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登记簿有错误的外,以登记簿为准。登记簿是不动产登记的核心载体,由登记机构管理;证书是权利人享有权利的法定凭证,由权利人持有。
问:目前全国有多少地区能启用新的登记簿和证书
答:我国不动产实行“属地登记”制度,具体的不动产登记工作主要在市、县。职责和机构整合完成是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前提条件,根据全国各地职责和机构整合的最新进展,全国有30多个市(州)、70个县(市、区)完成了职责和机构整合工作,基本具备了启用新的登记簿和新版证书条件。但考虑到上述地区还要进行业务流程再造、登记系统对接、统一窗口设置等必要的技术准备,需要一段时间的磨合。启用新的登记簿和新版证书的原则是“成熟一个,启用一个”,3月1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实施时,有一部分地区能够开始启用新的登记簿并颁发新版证书。随着各地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和机构建设的进一步加快,今年会有更多的地区能够完成职责和机构整合,陆续开始启用新的登记簿和新版证书。
问:地方启用不动产登记簿证样式(试行)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由国土资源部牵头,中央编办、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林业局、国务院法制办、国家海洋局等8家部局作为成员单位的不动产登记部际联席会议召开了第三次会议,会议明确提出,要按照“加快职责机构整合,落实统一登记,实施启用新证与停发旧证相衔接,确保工作不断不乱”的总体要求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具体来说,各地要抓紧实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加快职责和机构整合;在完成职责和机构整合前,继续按照原有职责发放各类旧版的权属证书。具备颁发新版证书条件后,才能停止发放旧版证书,保证登记工作平稳运行、保持登记业务持续不断,做到不影响日常登记、不增加群众负担。
全文1.4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