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在店里受伤可以向法院起诉饭店。具体情况有以下三点:
1、应该确认顾客自己在商店摔伤是否是超市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2、界定商店是否承担责任的核心在于是否在合理限度范围内尽到对顾客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保障的义务。
3、商店未在易产生危险的位置采取防护措施,应对顾客摔伤所造成的损害承担主要责任。
如果店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顾客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顾客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店铺经营者、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也应当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员工在店里受伤了,店家要承担责任吗
不一定,如果职工没有认定工伤,单位不承担责任。职工在工作单位受伤,并不等于是工伤,只有符合工伤条件的,才可以认定工伤。职工只有认定工伤,才可以享受工伤待遇,缴纳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承担,没有缴纳工伤保险的,由单位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安全保障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获得赔偿权】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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