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野外用火,过失引发森林火灾,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已构成失火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失火罪,是指过失引起火灾,危害公共安全,致人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危害公共安全行为。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失火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既可出于疏忽大意的过失,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引起火灾,因为疏忽大意而未预见,致使火灾发生;也可出于过于自信的过失,即行为人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引起火灾,由于轻信火灾能够避免,结果发生了火灾。
律师补充:
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失火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放火罪与失火罪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1、在客观方面,失火罪必须造成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才能构成。放火罪并不以发生上述严重后果作为法定要件,只要实施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放火行为,放火罪即能成立。
2、放火罪:主观故意,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失火罪:过失,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危害结果。
3、放火罪: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也可构成。失火罪:年满16周岁的人才负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既遂)】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结果加重犯)】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失火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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