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来看一下这样做的好处。
1.把房子直接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可以减少将来过户所要缴纳的税费;
2.房子可以作为婚前财产,不用担心子女离婚时房子遭分割;
3.给子女提供一定的经济保障;即使父母的生意失败,该房产也不会受到牵连。
但是,用子女名义购房的风险也不少。
一、未满18岁不能贷款
贷款只能针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必须满18岁方可申请。如果子女未成年,就不能选择贷款,而只能全款购房。
二、出售、抵押不方便
国家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即便是父母也不能随便出售、抵押子女名下的房产。只有孩子年满18周岁之后,经孩子同意才能卖出或抵押。如果因为特殊情况必须要出售,那么首先取得所有监护人的签名文件,确认其监护人资格,然后再签署保证书,保证书中要指出:出售房产是为了孩子的利益,比如孩子患严重疾病等特殊情况等才可以。
三、出资人无权收回房屋
父母出资购房,把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就意味着把这套房赠与子女。子女拥有房屋所有权。就算父母年老后,子女不尽赡养义务,房产也很难收回。
四、易发生产权纠纷
如果夫妻离婚,子女名下房产不属于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内的共同财产,因此不允许被分割。如果子女没成年,那么谁有子女的监护权,谁就管理子女的财产。所以,即使买房子时你掏了钱,日后如果离婚,这房子你可能一分钱都分不到。
还有一种状况是,给子女买房时父母已经离异的。举个例子,如果母亲出款购房,登记在孩子名下。万一不幸孩子夭折,这套房产将由父、母两人均半继承,这对出资一方来说也是个不小的损失。
此外,如果子女在婚后不幸去世,其配偶、子女和父母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都有权继承逝者的所有财产(包括婚前财产)。因此,就算房子是子女的婚前财产,但是根据继承顺序的规定,子女名下的房产也将被其配偶优先继承。
五、提高了子女独立买房成本
子女成年后想独立买房的,因为名下已有一套房产,新房将被视为二套房,申请商贷需要支付更高的首付比例,在一线城市如果不是本地户籍甚至会被限购。另外,子女名下房屋面积过多,超过免税面积,将来还需要缴纳房产税。
当然对于上述风险,也有一个规避的办法。就是可以作公证,约定子女未成年时和父母共有的房产,在父母生前,权益属于父母所有。这种方法可以同时让子女拥有房产,又不至于在遇到意外情况时,被作为遗产被分割。
身为父母爱子之心可以理解。不过,要不要把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还要综合考虑自身状况,毕竟每个家庭情况各不相同。世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事情,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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