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证明:
___(性别,民族族,身份证号码,要与自己的户口身份证上的信息一致)系我单位___职工,职务___,___月工资为___人民币整;在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期间,因___(原因),未到本单位上班,共计误工___天,根据本单位规定,扣发上述期间工资总计___(小写:)人民币整。特此证明。以上内容真实无误,我单位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负责人签字____年__月__日
知识延伸:误工费的范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1、误工时间由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2、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受害人的误工费包括但不限于工资、“三补”(如饭补、车补和话补)、奖金和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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