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张误工费的依据
主张误工费的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费计算公式: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收入*误工时间;无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时间*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其他。
二、索要误工费需要什么材料
索要误工费需要如下材料:
1.收入证明或收入状况证明。有固定收入的,有单位开具有公章的书面证明,内容包括受害人在单位的工作时间、职务和最近一年平均的月工资等。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可到当地的相关政府部门进行开具。如均无法提供的,受理法院会根据当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病历或医院小结等。病历及医院小结上一般会载明就医时间,建议休息时间、需要加强营养、需要专人护理等信息。
3.误工证明。有单位有条件的,可以让单位出具误工的书面证明,加盖公章。
4.误工期司法鉴定书。如果对方不认可或存在争议的,可提请进行误工期司法鉴定,来确认误工期限。
三、误工费交强险出吗
误工费交强险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交强险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对保险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害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误工费属于其中的财产损失,故交强险应当赔偿。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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