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程序上来说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是应当扣留双方机动车并对其进行检验鉴定的。对事故车辆进行检验鉴定一般不超过十五个工作日特别重大的可以由主办案件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申请上级公安机关延长。
一、车祸车辆被交警扣留可以提出来吗
可以,车祸被交警扣车辆在交警完成鉴定后即可提车。具体是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由公安交警部门通知后才可以去取车。根据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二、交通事故交警扣车放车的条件是什么
扣车条件是:
1、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
2、对因检验、鉴定需要扣留事故车辆及其行驶证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交付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扣留车辆、证件的期限。交警有权扣押事故车辆,最多不超过60天。
放车条件是:交警对事故车辆进行扣留后,应该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回扣留的车辆。
三、事故车可以上路行驶吗
事故车尚未处理完,车辆在没有被公安部门扣留的情况下可以上路行驶。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逃逸交通事故尚未侦破,受害一方当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十个工作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受害一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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