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地产交易中,延期交付房产的情形主要涵盖以下几种类型:卖方未能取得预售许可证从而导致延误交付;买方由于延迟支付房款引发交付的滞后;或者是因为房屋质量问题导致延迟交接。当延期交付房产的情况出现时,买卖双方应首先进行友好协商以寻求解决方案;若协商无果,则可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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