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于抵押的房屋要具备条件
(一)房屋的产权要明晰,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市交易的条件,可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未做任何其他抵押;
(二)房龄(从房屋竣工日起计算)与贷款年限相加不能超过40年;
(三)所抵押房屋未列入当地城市改造拆迁规划,并有房产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房产证和土地证;
二、房产抵押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证明书;
(三)如代理人办理,应有法人代表或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
(四)借款合同(主合同);
(五)抵押合同;
(六)抵押物的产权证明(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书》);
(七)如果抵押物属于合资企业或股份公司拥有,应有董事会同意抵押的决议书;
(八)如果是重复抵押,应提供前抵押权人同意再次抵押的书面文件;
(九)如果是共有房产的抵押,应提供所有共有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十)抵押人应有声明其所提供的抵押物没有任何法律瑕疵的书面文件;
(十一)其他与抵押有关的法律文件。
三、房屋抵押担保是什么
房产抵押是指产权所有人以房契作为抵押,取得借款按期付息。房屋产权仍由产权所有者自行管理,债权人只按期取息,而无使用管理房屋的权利;
待借款还清,产权人收回房契抵押即告终结。如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则债权人有权依法处分抵押房屋,并在处分抵押房屋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
提供抵押房屋的当事人称为房屋抵押人,接受抵押房屋的原债权人称为房屋抵押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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