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出经营范围的合同是否有效,应根据不同情况区分:
(一)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合同相对人和第三人利益的,只要合同本身符合民法的基本原则,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可以履行的,合同应当认定有效;
(二)合同的相对人是善意的,越权法人是故意或者过错的越权法人主动提出确认合同无效的请求的,视为合同有效;
(三)公司越权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和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法院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认定合同无效。
超越经营范围的合同效力是什么
超越经营范围的合同效力为有效,但要求合同当事人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法规、不违背公序良俗。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要结合有效民事法律行为的条件来确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五条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编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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