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所以公司是不可以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的。
在实践中,关于公司订立的超过经营范围的合同是否有效,应该根据不同情形区分:
(一)并未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也未损害国家、合同相对人和第三人利益的情况下,只要合同本身符合民法的基本原则,且合同已经履行或能够履行的,应当认定合同有效;
(二)如果合同的相对人是善意的,而越权的法人是故意或过失的,而且是由有过错的越权法人一方主动提出确认合同无效请求的,应认定为合同有效;
(三)如果公司越权行为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法院应根据实际情况,认定合同无效。
一、超越范围经营的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有什么
公司应当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超越营业范围的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一是民事责任。公司超越经营范围签订的合同一般有效,但是行为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情况下,合同无效,据此应当赔偿合同另一方的损失。
二是行政责任。公司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或者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登记主管机关可以根据情况分别给予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停业整顿、扣缴、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三是法定代表人的责任。对企业法人进行处罚时,应当根据违法行为的情节,追究法定代表人的行政责任、经济责任;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如何判断一份合同是否有效
在判定合同是否有效时,如果合同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合同是无效合同,如果不存在以下情形的,属于有效合同: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即合同不是在意思表示真实的情况下订立的;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行为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请求法院确认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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