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立案标准是:
1、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5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10万元以上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
2、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00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50万元以上的。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500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250万元以上的,伪造并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000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1000万元以上的。
3、伪造并出售同一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数量或者票面额不重复计算。变造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按照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处理。
出售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如何量刑
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本罪的主体有自然人和单位,单位犯此罪的,实行双罚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六条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量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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