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年限问题?
时间:2023-05-03 18:32:27 46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于2008年10月9日至12日举行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将聚焦农村改革发展问题,土地制度、粮食安全、城乡一体化等热点议题届时均有望给出新说法。这当中,土地制度变革尤受瞩目。农地是否可以入市,农民如何分享土地流转的收益,第三次土地改革万众期待。[此前一直被认为是“破冰”的林权改革(被称作“第三次土改”)有望在全国全面推开。

所谓“第三次土改”是相对于建国初的土改和后来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而言的。这意味着全国25亿亩集体山林将回到农民手中。

下一步农地改革,大的原则不会变,农村家庭承包经营的基本制度将长期稳定不变。今后的改革也是在这个大框架下,鼓励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

在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基本制度不变的前提下,对承包经营权的具体实现方式做出调整。由此,土地可以转包、转租或者股份合作,这几种方式之前的文件精神中都已提到,现在关键是农地的“抵押”和“继承”尚未突破。

第一,农村土地承包期有望从30年延长到70年。专家分析,新一轮农村改革可能会进一步完善土地征用制度,进一步延长土地经营权的年限,将农村土地的承包期从现在的30年延长到70年等。现行的《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分析认为,这一条规定或许就是新农改的突破口

第二,宅基地置换。“对农民来说,‘宅基地置换’一方面是旧房换新房,生活环境和质量有了很大提高;另一方面是有了产权证,房屋可以上市交易,形成农民的一个财富积累机制;还有就是享受到镇保和养老。对当地的发展来说,土地实现规模化经营,更有实现规模效益的空间;同时,由于试点基地的建设,该地区的基础设施都有了很大的改善。”

第三,农地入市。

南海模式就是由村庄组成股份公司向工业投资方出租农地,地租收益按股在农户和集体之间分红。农地直接入市的第二种模式,是农地转用的权利主体从集体转为农户,这种模式流行于长三角地区。……[

这是一场涉及亿万农民切身利益的变革,被称为“继农村土地承包后,中国土地使用制度上的又一重大改革”。这就是正在进行的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如今,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山林,随着林改,走进了农民家庭,有关人士担心,如果不对《森林法》进行修改,将使此次改革的成果和效应受到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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