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的所有权是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共有权包括区分所有建筑物共有部分的共有权、共同管理权。
业主该尽的义务有:
1.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业主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接受广大业主的监督;
3.接受政府行政管理机构的监督指导,执行政府部门对本物业的管理事项提出的指令和要求。
业主义务包括哪些
业主的义务包括:
1、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
2、业主应当依法配合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
3、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违反规定饲养动物,非法建造和占用任何废弃垃圾、排放污染物或噪音的通道;
4、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行为人停止侵权,消除障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依照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赔偿损失;
5、业主或者其他行为人拒不履行有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一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全文47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