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率为24%,地方附加税率为3%(康桥地区为15%,免地方附加税)。
2、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从获利年度起可享受所得税二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
3、产品出口达到70%的外资企业和技术先进的外资企业,减免税期满后,所得税率为12%(康桥工业区为10%)。
4、对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和部分限制乙类项目,进口自用设备可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5、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可享受增值税的免、抵、退优惠。
6、采购国产设备退税优惠。
7、使用国产钢材以产顶进税收优惠。
8、外商投资企业免征:
1)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2)城市维护建设税
3)教育费附加
9、外资企业的外方投资者,将从企业所得的利润再投资,经营期不少于五年的,可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40%所得税;如再投资产品出口企业和技术先进企业的,可全部退还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所得税。
10、外资企业当年的技术开发费比上年实际增长10%以上的,可再按当年技术开发费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当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11、外资企业利用国内科技成果(或专利)在本区实施转化的;在引进国外成果、吸收的基础上进行二次开发,并形成新技术、新产品;引进国外尚未转化的高科技成果(或专利)在本区实施转化;自行研制开发并获得专利的科技成果,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经认定为高新技术成果转让项目,可享受有关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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