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会是一种非营利法人,主要将自然人、法人或者组织捐赠的财产用于公益事业。基金会包括公募基金会和非公募基金会,公务基金会又可以分为全国性的公募基金会和地方性的公募基金会。公募基金会必须去民政局依法登记,取得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才合法,而且公募基金会需要向社会大众公布公益活动的计划以及资金的使用计划。
基金会能不能成为保证人
基金会不可以做保证人。因为法律规定,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而基金会就是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非营利性法人。所谓基金会是不可以成为保证人的。
《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基金会,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成立的非营利性法人。第三条基金会分为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以下简称公募基金会)和不得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以下简称非公募基金会)。公募基金会按照募捐的地域范围,分为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和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第十一条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本条例第九条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准予登记的,发给《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第二十五条基金会组织募捐、接受捐赠,应当符合章程规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不得在中国境内组织募捐、接受捐赠。公募基金会组织募捐,应当向社会公布募得资金后拟开展的公益活动和资金的详细使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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