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因工遭受工伤事故,导致严重伤害时,其本人或者近亲属有权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被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如果劳动者伤情较重,因本次伤害造成身体无法恢复到受伤前的正常身体机能水平,比如韧带断裂,直接导致受伤职工行走或者下肢伸屈受到影响,且无法恢复如初。那么劳动者可以在伤情相对稳定的情况下或者停工留薪期满的情况下,由劳动者或者要求用人单位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但具体韧带断裂是否可以评上伤残或者可以评上几级伤残,这是一个专业的医学问题,具体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后由鉴定委员会从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若干专家进行鉴定。在此律师建议受伤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如为了调解需要,尽早知道伤残等级,在申请鉴定前,可以向当地有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或者医学机构咨询伤残等级,在申请鉴定后,以当地市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为准。
一、出了工伤事故该如何办
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的维权,不仅程序复杂,并且周期长,律师建议工伤职工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权:一、如伤情不重,并且伤情对身体机能无实质影响,建议依据自己的医疗费、工资水平和实际误工天数、及咨询医生得出的后续治疗费数额等,确定一个合理数额后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事宜。二、如协商不成,工伤职工可及时搜集劳动关系的证据,医院的诊断证明,证明事故伤害发生的证据,自受伤之日起一个月内要求用人单位向当地工伤认定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用人单位拒绝申请,工伤职工可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自行申请。三、如最终被认定为工伤,并且伤情较重,比如已经构成骨折等,劳动者可在病情稳定后向市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四、如用人单位没有为工伤职工购买工伤保险,工伤职工可要求单位全额承担赔偿费用,但具体赔偿数额,需要依劳动者工资、伤残程度、解除劳动关系的时间等实际情况,经过计算才能得出。
二、聊城工伤鉴定委员会是否可以进行工伤鉴定
是可以的。
伤残鉴定在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有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安排鉴定时间和地点,一般在市政服务中心是否服务窗口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第二十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列入专家库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掌握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知识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第二十五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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