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异地办理身份证受理对象:
在我省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户籍为受理范围内的人员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在暂住登记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和丢失补领业务
(一)已办理《福建省居住证;
(二)办理暂住登记满半年,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持有工商执照,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三)办理暂住登记满半年,本人或直系亲属在居住地有合法稳定住所;
(四)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
办理材料
1、申领人居民户口簿
2、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16周岁以下公民申请)
3、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办理流程
1、携带相关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填写《人口信息核对表,核对人口信息
2、非审核批项目凭提供的相关材料直接更正,审核项目(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凭提供的相关材料申请变更,按规定审批后予以更正,审核期间站稳办理身份证
3、受理,打印《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并签字确认
4、缴费,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及收据
5、本人持《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身份受理处领取,或填写邮寄地址信息,快递送上门办理地点及时间
地点: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
时间:8:00--11:30、14:30--17:30(冬季)、15:00--18:00(夏季)
办理时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偏远地区,交通不便地区自受理申请之日起45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工本费每证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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