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与业主之间的纠纷物业、业委会、居委会插手管(调解)那是人情化操作,一旦有一方有不同意见的,就不会形成协议,就是调解不成功。而名正言顺的“业主与业主之间的纠纷”就是法律意义上的邻里纠纷,属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调解、判决的案件。
一、邻居占用公共区域应该怎么处理
邻居占用公共区域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社区管理部门等投诉处理。
公共楼道属于共用部位邻居占用了公共楼道就是侵犯了相邻业主的权益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可以要求其停止占用,造成共用部位损坏的,还可以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公共楼道属于共用部位,邻居强占公共楼道就是侵犯相邻业主的权益,具体怎么处理可以参考以下几种:
1、业主可要求邻居停止占用行为,恢复楼道原状;
2、如邻居继续占有公共楼道,可向小区物业投诉,要求协助解决邻居强占公共楼道问题;
3、如小区无物业或物业处理无效果,可向业委会投诉反馈,要求敦促邻居停止占用行为,恢复楼道原状;
4、如小区无业委会或业委会处理无效果,可向社区管理部门等投诉。例如向社区居委会投诉;向房产管理部门投诉等;
5、若依然无法解决纠纷,可收集相关资料至法院提起侵权之诉,要求停止侵害,恢复楼道原状并赔偿损失。
二、业主委员会有哪些权利呢
业主委员会的权利同时也是业主委员会的义务。经过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履行以下职责:1、执行业主大会的决议;2、负责召集业主大会,报告物业管理实施情况;3、与业主大会选品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4、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5、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6、督促业主缴纳物业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7、组织和监督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8、调解业主之间因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产生的纠纷;9、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前八项是对业主委员会具体工作内容的描述,第九项则将业主委员会的权利进行了兜底。业主大会可以通过决定或者决议的方式将部分职责赋予业主委员会,由委员会具体负责实施。
三、物业不履行物业管理协议应该怎么处理
处理不履行物业管理协议的方法是: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可以依据管理规约和物业管理合同自愿平等的进行磋商,或者向当地房地产管理局物业管理处投诉、将纠纷交由第三人调解,调解不成的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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