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济南民政局结婚登记流程是什么
1.初审受理,受理结婚登记申请。
2.审查登记办结,填写完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字并按指纹。符合条件的填写审查处理表,打印结婚证,颁发结婚证,祝贺新人。
二、济南民政局结婚登记办理条件
1.双方自愿结婚;
2.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3.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4.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5.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6.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三、济南民政局结婚登记办理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现役军人应当提供军人证件
3.现役军人应当提供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4.在居住地办理的需提交居住证
四、济南民政局结婚登记办理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
第二条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
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民政部关于印发〈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的通知》
第五条婚姻登记管辖按照行政区域划分。
(一)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省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乡(镇)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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