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劳动争议司法解释是什么意思
法院劳动争议司法解释是为解决劳动争议诉讼中出现的问题所作出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的司法解释为劳动争议审判工作提供了切实有效的法律依据。
二、劳动仲裁与劳动诉讼的区别
1.处理方式上的差别。
劳动仲裁的处理方式为:倾力调解,尽量协商一致。
法院的处理方式为:尽管原则上也期望调解成功,但法官案件甚多,不会有太多时间拘泥于调解,出判决必须及时。
2.审案水平上的差别。
劳动仲裁员的审案水平为:虽经过专门训练和考核,但法律水准上一般略逊于法官,其审案有时过于关注细枝末节,未必是案情的真正焦点。
法官的审案水平为:经过严格考试、训练,深谙法律,审案时直接针对焦点问题,断案麻利。当然,不同人的差别是巨大的,不能一概而论。
3.举证的严格程度的要求不同。
劳动仲裁举证的要求是:一般接受当庭举证、甚至庭后补交证据。
法院举证的要求是:必须在举证期限届满前进行,否则,除非是新证据(符合法律上“新证据”的要求),不作为确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4.事实认定上的侧重点不同。
劳动仲裁事实认定的侧重点在于:以尽量调查真相,贴近客观事实为基础。所以举证即使过期,只要是事实,均会接受。
法院事实认定的侧重点在于:效率与公正的结合,注重证据,以证据反映的“法律事实”为基础。
三、劳动争议官司打多久有结果
劳动官司法院如果采用普通程序审理的,从立案到最终作出判决的时间一般是在6个月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四章 第二审程序 第一百七十六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人民法院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n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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