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离退休职工去世后,根据岗位及去世的原因不同,可以领取抚恤金。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去世后一般补发多少个月工资
事业单位退休职工去世一般补发20个月基本工资。
按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遗属补助费按应享受遗属补助的人数和标准计算,其总额不得超过死者生前的工资。抚恤金是发给伤残人员或死者家属的费用。抚恤金是国家按照相关规定对特殊人员抚慰,抚慰包括精神抚慰和物质抚慰等,和经济补偿。享受抚恤金的人,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死者的直系亲属,二是这些亲属主要依靠死者生前扶养。这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二、退休教师死亡死亡抚恤金如何办理
1.家属在离退休教师去世火化、注销户口后到离退休教师原单位领取并填写《离退休人员死亡后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费计发审核表》。
2.家属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离退休教师火化证(原件、复印件)到县教育局领取人事档案。
3.家属携带离退休教师火化证(原件、复印件)到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医保专区注销医保。
4.家属携带离退休教师火化证(原件、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复印件)、人事档案到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社保专区(或人社局养老中心)办理抚恤金丧葬费等相关事宜,具体金额人社局会根据档案中有关工资记录等情况进行计算。
5.确有直系亲属需要供养的,家属到原单位领取相应表格时一并领取并填写《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审批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离退休教师死亡证明、遗属关系证明(申请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对象与离退休教师的关系,如户口本、结婚证)、申请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对象没有社保的证明。
三、死亡后的工资什么时候会停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死亡后,停发工资的时间是以遗体火化时间的下个月开始的。
比如某职工是2月28日去世,第二天(也即3月1日)遗体火化,则殡仪馆开出的火化证明是3月1日,3月的工资、津贴、补助会照发,财政会从4月1日起停发工资。这个火化证明也就是遗属办理职工停工资、领取一次抚恤金、丧葬费以及申领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主要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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