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补卡、换卡?
1、如社保卡丢失,在办理书面挂失后,持卡人可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银行挂失回执到市人社局指定的社保卡服务网点办理补卡。
2、因社保卡损坏、卡面个人信息变更、卡到期等原因,持卡人需凭有效身份证件到市人社局指定的社保卡服务网点办理换卡。
3、受理补卡、换卡申请后,持卡人需缴纳物价部门规定的社保卡工本费,并领取缴费凭据。持卡人在业务受理60日后,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补卡〔换卡)回执到受理服务网点领卡,同时到服务银行办理社保卡激活手续。
温馨提示:
1、在挂失、补卡、换卡斯间,医疗账户和金融账户暂停使用,医疗账户和金融账户相应冻结。如发生影响持卡人医疗待遇、养老待遇领取等情况,银行和社保不承担责任。
2、办理补卡手续后,即使找回原卡,原卡不能再使用,也不再受理卡工本费的退还手续,原卡可提交发卡银行网点或自行销毁。
3、办理换卡手续时,需交回旧卡,由社保卡服务网点回收统一销毁。
本市范围内的发卡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分行95533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95508385500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95588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95566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95599
广东清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6138
社保卡各县区服务网点电话:
清城区3665569
清新区5832480
佛冈县4889944
阳山县7804901
连南县8668856
英德市2667956
连州市6676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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