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社保卡相片标准
时间:2023-05-10 16:22:26 381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制证用数字相片的样式、规格及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的受理、制证及应用系统的开发与建设。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为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ISO/IEC1794-5:2005;面部图像数据

ISODIS10918-1CCITT建议T.81连续色调静止图像的数字压缩和编码

ICAO9303国际民航电子护照标准

GA461-2004居民身份证制证用数字相片技术要求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制证用数字相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信息采集和制证使用的申领人近期六个月内彩色正面免冠头像的数字化图像文件(简称数字相片)。3.2脸部宽左右脸颊(耳朵与脸的连接处)之间的距离,也就是在脸颊两边画直线,脸部宽为两直线(直线平行于图像高边缘)之间的距离。3.3头顶发迹头的顶部(含头发在内)。3.4双眼连线左眼中心和右眼中心的连线。

4、样式及规格

4.1、规格

358像素(宽)*441像素(高),分辨率350DPI。

4.2、颜色模式

24位RGB真彩色。

4.3、压缩方式

采用JPEG压缩技术,压缩品质因子70(品质因子取值范围0~100),一般相片的文件大小为40K。

4.4、头像大小及位置

人像在相片矩形框内水平居中,脸部宽度179~255像素,头顶发迹距相片上边缘7~21像素,双眼连线中点距离图像左边缘为162~196像素,双眼连线距相片下边缘的最短距离不小于207像素,(当头顶距相片上边缘距离与眼睛距下边沿的距离不能同时满足要求时,特殊情况下可切除部分耸立过高的头发)。

4.5、一般性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数字相片通过数码照相采集的申请人在六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要求头部占图像尺寸的2/3左右,人像露双肩和双耳;双眼睁开正视前方并保证瞳孔清楚可见、中性表情、人像清晰、色彩自然、层次丰富、无明显畸变;在脸部或背景上无阴影、亮点或反光;对比度和亮度适当。

2)常戴眼镜者应佩戴眼镜,但必须将双眼清楚显现出来;眼镜不能反光或为有色镜片,不能为色彩过深的宽边镜框。

3)确保人像面部可见,双耳可见,不允许有遮盖面部的覆盖物、头发、头饰或脸部饰物(如耳环,头巾等),因宗教原因或医学因素不能摘除的,应保证人像面部特征可见。

4)照相者坐姿端正,双肩等高平行,眼睛平视看镜头,表情自然,不允许斜视、闭眼及皱眉等不正常表情。照片清晰、脸部布光均匀、不偏色。着装颜色应区别于白色背景。

5)幼儿的照片不能有玩具,椅背以及他人出现。

4.6、背景、边框

白色背景,无边框。

4.7、清晰度

人像轮廓及面部特征点清晰可见。

4.8、标准数字相片样式:

全文1.2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社保
    社保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保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更新时间:2024-02-01 14:45:24
查看社保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社保 最新知识
针对清远社保卡相片标准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清远社保卡相片标准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