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租赁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租金,该怎么办?租赁合同对租金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为了保护出租房屋和被出租房屋的合法权益,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应当载明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住所;
(二)房屋的起居区、装修和设施;
(三)租赁目的;
(四)租赁期限;
(五)租金和支付方式;
(六)房屋修缮责任;
(7)转租协议;
(8)合同变更和终止的条件;(9)违约责任;(10)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无限期租赁。租赁期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无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不确定。非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
终止租赁合同的条件是什么?租赁合同可以解除,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一方严重违反租赁合同,严重影响合同预期目的的。另一方解除合同,既是对违反租赁合同一方的一种惩罚,也是根据政府的法律行为,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一种补救措施。(二)一方当事人未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履行合同,在合理的延长期限内未履行合同的,因一方当事人的原因不能履行生效的合同,造成一方当事人的损失,损失继续扩大。(三)因发现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是指双方在依法签订合同时发生的不可预见、不可抗拒的事件。(4)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合同按合同约定终止。因此,一方或双方将蒙受损失。如果不及时终止合同,损失将继续扩大。(5)双方可随时解除租赁合同。(6)租赁物危及承租人安全、健康的,即使承租人在签订合同时知道租赁物质量不合格,也可以解除合同。(七)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1,转租;
2,贷款;
3,抵押;
4,拆除;
5,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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