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工资,奖金扣分是不合法的。对于辞职后劳动者的工资应该按照实际的出勤天数来进行计算,对于奖金也需要进行相应的折算,按时发放到劳动者手里。如果用人单位扣发那就是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来进行维权。
一、试用期辞职会被扣工资吗
试用期辞职不会被扣工资,根据相应的法律规定,对于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辞职,用人单位是不能克扣劳动者的工资的,当然,对于该试用期的辞职劳动者应当提前三天以书面的形式告知公司,如果公司无故克扣劳动者的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同时如果公司在办理辞职时,不办理不帮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的,劳动者可以保留相应的证据,比如说离职报告等等,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
同时如果公司在辞职的时候拖欠劳动者工资,建议劳动者是收集相应的证据,比如说在试用期内的出勤记录,劳动合同以及同事的证人证言等。根据这些收集的证据材料,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或者向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进行劳动仲裁申请。
二、每月的加班工资比基本工资高合理吗
是合理的,加班工资不是按基本工资算,且加班费不可以按基本工资计算,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双休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加班费的标准是超过工资的,加班费,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
对劳动者而言,加班费是一种补偿,因为其付出了过量的劳动;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支付加班费能够有效地抑制用人单位随意地延长工作时间,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实际中,有时职工的当月工资与当月奖金发放日期不一致,这时应该将这两部分合计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因为职工的月奖具有“劳动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报酬”性质,属于工资组成部分。而企业偶尔发放的如“周年庆典奖”等奖金则可不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
三、正常离职工资如何计算
辞职后的工资应当按照:月工资÷21.75×实际出勤天数,
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
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倍;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倍。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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