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抚养费并不是必须要出的。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但是父母双方也可以协议由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并由直接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另一方仍需要支付抚养费。
离婚后的抚养费包括什么?
1、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当属于抚养费。
2、子女就读未经父母双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该笔费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
3、抚养费以必要为限,子女购买电脑手机等、外出旅游的费用、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等,该些费用的支出没有法律依据,父母可以拒绝支付。
4、子女大病及绝症的医疗费,以社会医疗保险能报销的为限,如子女因患有肾功能衰竭需要换肾的费用、子女患有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的费用等都不属于抚养费之列,父母只有道义上承担该费用的责任,而不存在法律上承担该费用的义务。
离婚可以不要抚养费,抚养费主要是孩子的生活费,教育费以及医疗费,是由没有取得抚养权的一方给付的,给付抚养费时,要考虑给付一方的经济条件,当地的生活水平。给付抚养费的一方,没有抚养权,但是有探视权,可以探视子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二条,父母双方可以协议由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并由直接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
但是,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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