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没有赔偿: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如果没有以上原因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一年三个月试用期怎么赔偿
一年三个月试用期赔偿为,劳动合同签订一年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若劳动者已经工作超过三个月,用人单位需要额外赔偿一个月的工资,若没有工作超过两个月,则用人单位不需要赔偿,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重新签订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不得约定试用期,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试用期最多一个月,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试用期最多两个月,期限三年以上或者无固定期限试用期最多六个月。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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