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精生产商属于消费税纳税人。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以下简称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或者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
一、进口环节缴纳消费税,销售环节还用交吗
进口时已经缴纳过进口消费税,所以国内销售时不再缴纳消费税,因为消费税是一次性课税。
单一环节是指进口交纳了消费税,以后直接销售不再缴纳消费税。
如果进口的产品没有直接销售,而是加工为成套产品销售了,所以要交纳消费税,是允许扣除生产领用的进口产品已纳消费税的,并没有重复征税。(1)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销售时纳税。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2)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3)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于报关进口时纳税。
二、消费税的纳税环节包括哪些
消费税的纳税环节包括:1、生产环节: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由生产者销售时纳税。其中自产自用的用于本企业连续生产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移送使用时纳税。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2、进口环节:纳税人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报关者,报关进口时纳税。3、批发环节:烟草在批发环节交纳5%的消费税。烟草(批发)销售企业将从烟厂购买的卷烟又销售给零售单位,那么烟草(批发)销售企业,要再征一道5%的从价消费税。4、零售环节:金银首饰消费税由零售者在零售环节缴纳。
三、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
一、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发布的《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除了下调税率之外,本次深化增值税改革还配套实施了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加计抵减、试行增量留抵税额退税制度等几项政策。
二、消费税
2018年11月5日,为配合增值税转型升级改革,国务院对《消费税暂行条例》进行了相应的修订。
目前增收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有14种:主要有烟、酒及酒精、化妆品、成品油、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鞭炮焰火、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汽车轮胎、小汽车、摩托车等。
消费税选择生产、零售或进口某一环节一次征收,不是在各个流转环节多次征收。
消费税的税率多数适用比例税率,成品油税目和甲类、乙类啤酒、黄酒等税目适用定额税率,甲类、乙类卷烟和白酒等同时使用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即复合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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