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险体系是为了让不同层次的民众可以享受医保待遇。基本医疗保险的特点是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保障的是参保人基本的医疗需求;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则是政府根据经济收入水平在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建立起来的社会医疗保险等。
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险体系
全国医疗保险工作经验交流会昨日在厦门市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厦门市财政每年新增1.5亿元资金,用于补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据介绍,本次会议是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成立以来举办的首次全国性医疗保险经验交流会,意在总结经验并部署工作。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出席了会议。交流会上,包括厦门在内的全国15个省、市的代表介绍了各自地区在医疗保险领域的经验做法。
厦门市副市长叶重耕在会上讲话,并指出:厦门市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覆盖面达到了90%,其中医疗保险覆盖人数达到191.83万人,占常住人口的79.84%,厦门老百姓享受着完善医疗保障带来的从容和幸福。胡晓义对厦门市在医疗保险方面的工作成绩给予了高度肯定,并认为厦门在医疗保险方面的先进经验值得在全国总结推广。
据悉,目前,厦门已经建立起了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险体系,为此厦门市财政每年要新增1.5亿元资金补助参保人群。不仅对广大城镇居民直接给予保费补贴,还承担了社会困难群体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的缴费责任,并且免费向首次参保的城乡居民发放社会保障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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