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争议诉讼案件举证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随便签字(名)最危险。签字意味着劳动者本人对用人单位提出的条件的认可,因此胡乱签字意味着本人胡乱的认可。
保护好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很关键。很多用人单位规定员工被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后都要上缴单位指定的一些东西,比如:工作服、工作牌等。然而这些东西确是劳动争议案件中非常重要的证据。因此我们要对此有所准备。
对需要上缴的证据及时取证。有些东西是不需要上缴的,例如:劳动合同书,法律明文规定劳动合同应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各持一份。对于一些的确需要上缴的东西如工作牌、工作服等,劳动者可以在上缴前进行取证,例如穿着工作服拍照,对工作牌或其他书面证据进行复印留存等。
对于有些有着严格防范措施的单位,劳动者往往会被突然袭击,此时劳动者不要乱了方寸,而是要学着如何在短时间内取证。例如采用手机录音或手机拍照。
二、劳动争议案件原、被告应提供以下证据材料:
(一)用人单位提交其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二)需委托他人代理诉讼的,提交授权委托书;
(三)合同工,提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固定工、临时工、季节工、农民轮换工应提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关系的证明。
(四)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或超过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不予受理案件通知书。
(五)劳动争议发生的事实根据(包括劳动争议如何发生的、争议的内容、能证明劳动争议案件情况的一切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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