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超市以次充好怎么投诉
(一)超市销售问题产品,非食品类可以投诉到超市客服部,也可以投诉到工商局,或者12315消费者投诉热线也可以。
(二)超市销售问题食品,如果是广告问题,可以投诉到工商局。质量问题投诉到食药监局,也可以在超市客服部进行投诉。消费者投诉热线12315和食品安全热线12331都可以进行投诉。
(三)非食品类问题产品的赔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是购买金额的三倍,最低500元起。
(四)食品类问题产品的赔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是金额的十倍,最低一千元起。
(五)另外,食品类问题产品如果导致消费者的健康问题,可以选择损失三倍的赔偿。
《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二、超市销售假货如何处罚
我国法律规定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
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试吃品带出超市会有处罚吗
一般超市对此种情况的处罚数是有明确规定的,只要店里已明确规定或已明确告知员工,那么就应该按店里的规定接受处罚。如果个人觉得处理过重的话,可以与店长协商解决。
当然,店员也可以提起诉讼。但我个人不建议这么做,这种事最后结果是两败俱伤,不利人不利己的事儿最好别做。
促销员下班后把试吃品带出去,如果报警,该试吃的食品价值肯定是低于800元,那么达不到盗窃罪的立案标准,只能做一般的治安处罚,如果不报警那么看商场的规章制度了,是怎么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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