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1、在职人员调动迁移;
2、录用公务员迁移;
3、国(省)属单位内部调动人员迁移;
4、自有产权房屋居住迁移;
5、单位安排、分配住房居住迁移;
6、租赁政府产权房屋居住迁移;
7、随军家属迁移。
(二)所需材料
1、迁入地的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准迁证;
2、《户口迁出证明;
3、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三)办理流程
1、申请人携带上述材料到迁入地提出申请,并提交材料;
2、派出所审核材料确认无误后颁发《准予迁入证明;
3、申请人携带《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籍地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迁移证;
4、持迁移证、身份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
(四)办理时限及收费标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当场办理。
收费标准:工本费5元。
(五)办理地点
呼和浩特市迎新路派出所
地址:团结小区电话:(0471)4662121
海拉尔西路派出所
地址:海拉尔西路海西家园4号楼电话:(0471)3815277
武川县哈乐派出所
地址:呼和浩特市武川县电话:(0471)8890007
乌兰察布东路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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