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缴纳物业费的抗辩理由
不缴纳物业费的抗辩理由如下:
1.房屋尚未交付,物业公司就要求业主交纳物业费的,业主可以拒绝;
2.物业服务存在瑕疵可以酌情减少物业费,但要有有力的证据;
3.物业公司提供物业服务合同内未约定或未经业主同意的服务时,业主有权拒交;
4.物业公司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业主对擅自提高的部分可以拒交。
二、不交物业费能过户吗
不交物业费能过户。物业服务合同和房屋买卖合同虽有联系,但非同一法律关系。开发商无权将交纳物业费作为交房过户的前提条件,业主不交物业费物业公司可以协商敦促交付,协商不成的可以作出起诉业主的决定。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拖欠物业费纠纷诉讼时效三年。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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