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厦门高温津贴究竟该拿多少?
福建省高温津贴新标准去年7月开始执行,从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知,目前厦门执行的高温津贴标准为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如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9.2元。如果单位没发、少发高温津贴,大家可以拨打5110656向劳动部门反映。
二、厦门高温津贴发放时间
去年7月,福建省人社厅等7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通知》规定,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在每年5月-9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应当按月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三、厦门高温津贴折算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高温津贴的具体发放标准为: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如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9.2元。用人单位的高温津贴标准纳入工资总额,但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
四、厦门高温津贴内容
不少单位用实物,如藿香正气水、菊花、凉茶等来代替高温津贴,这样行吗?
厦门市人社局有关人士表示,发放这些防暑的物品属于福利或劳保用品,发放没有硬性规定,但不影响高温津贴200元的发放。也就是说,因为发了东西,就不发、少发高温津贴,不符合规定
五、高温补贴外,厦门职工还可享受哪些福利?
1.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的,应停止室外露天作业(因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除外)。
2.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40℃以下的,应按规定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适当增加高温作业劳动者的休息时间,严禁延长高温作业时间和违规加班加点,最大限度地减少劳动者高温中暑事件的发生。
3.各级工会要督促企业做好高温作业职工健康体检,对不适合高温作业的职工,应及时调整工作岗位,不得安排患高温禁忌症劳动者、孕期或哺乳期女职工以及未成年工从事高温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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