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没有财产偿还债务的,可以与债权人进行协商,暂时延期还款。如果债权人不同意的,债务人可以分期还款。如果债权人依然不同意并起诉至人民法院的,债务人应当积极应诉。经过人民法院的审查,债务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以偿还借款的,人民法院会中止执行。但是债务人应当积极挣钱,等债务人有财产可以执行时,人民法院会继续执行。
被执行人无财产可执行怎么办
被执行人没有财产执行,法院只能中止执行,待其有财产时再恢复执行。在此期间,申请执行人需要及时了解被执行人财产情况,一但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及时申请法院恢复执行;如果发现被执行人故意隐匿财产,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返还借款的期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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