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的债务儿女正常情况下是不需要承担的,因为我国没有父债子还的规定,但是如果子女有继承父亲的遗产,那么子女作为继承人就应该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对被继承人生前的所负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子女如果放弃继承父亲财产的,则可以不用对父亲生前的债务进行清偿。
儿女的债务父母是否有义务偿还
1、儿女的债务父母一般没有义务偿还。如果儿女是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七条,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第十八条,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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