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积金办理对象
时间:2023-08-18 09:52:45 17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购买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职工家庭。除借款人外,借款人的配偶和经济适用住房共同产权人应作为共同借款人;

借款人的直系血亲和产权人之外的经济适用住房共同申请人,经本人同意可作为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应同时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上海公积金缴存最低标准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本年度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与本年度相同。即,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各7%。

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仍可以按照自愿原则参加补充住房公积金制度。职工本人和单位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1%至5%,具体比例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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