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期间诉讼主体
时间:2023-03-04 16:10:11 11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债权申报期间,清算组不得清偿债权人。

一、公司清算程序之清理公司债权债务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清算债权债务是分别独立的个体,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二、债权怎么申报吗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和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如果在规定期间内全部成员、债权人均已收到通知,免除清算组的公告义务。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三、公司注销登记办理程序有哪些?

公司注销登记办理程序有:

1、依法成立清算组,公司应当自解散原因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申请,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2、公告并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依法登记债权,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登记债权,债权申报期间,清算组不得清偿债权人;

3、清算组接管公司,开展清算工作,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清理公司债权债务,清偿债务后处理剩余财产,清偿所欠税款和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4、清算组全面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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