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规定,内资加工企业注销需提交以下资料文件,业务办理人在齐备材料之后到相关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1.《加工企业注销申请表》;
2.外商投资的来料加工企业提交:《企业终止联系单》复印件一份、海关《协议终止呈批表》两份、外经贸部门《协议终止呈批表》两份、企业《终止协议书》两份;
经营进料加工的国内企业提交:海关各业务部门签具意见的《企业注销业务联系函》;
3.企业已注销的电子口岸法人卡、操作员IC卡。
4.海关核发的《企业详细信息表》正本;
5.申请人委托代理人代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出具由申请企业法人签署并加盖印章的授权委托书;(本企业报关员办理的除外);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延伸阅读:公司注销、解散后债务的清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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