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遗产分配的规定是:
1、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祖父母;
3、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无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权或者丧失继承权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4、在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中,没有顺序,遗产一般是平等分割的。
法律规定,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法定继承人对遗产如何分配
原则上,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当平分遗产;但是,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经过协商,允许有人分的多,有人分的少。
特殊情形可以特殊处理:基于对弱者一贯同情和照顾的立场,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并且缺乏劳动能力的法定继承人,应当多分;作为激励机制,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法定继承人,可以多分;作为事后惩罚,对于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却不对被继承人尽扶养义务的法定继承人,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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