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完认筹金没有去选房,钱给退吗
1、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交纳了购房认筹金后没有去选房的,认筹金会不会退,要依据签订的合同而定,有约定的是可以退还的。
2、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二、认筹风险有哪些
1、变相融资,存在风险
有些希望消费者认筹的楼盘还在建设中,没取得《预售许可证》。而开发商就向客户收取认筹款,实际上是一种融资方式,要是楼盘出现问题,开发商会卷款逃跑,消费者只能吃亏。
2、虚假火热,诱人认筹
开发商最喜欢制造出楼盘卖的很火,但事实上,楼盘是否真的卖的好,外人是不容易发现的。而制造出虚假火热的现象后,会有更多消费者愿意交认筹金。
3、拉高房价,抵消优惠
在认筹的时候,开发商不会告诉你具体房价,要是认筹的人多,他们可能拉高房价再打小折扣。这样,认筹款就等于白交了,而消费者根本没有享受到优惠。
4、买不到房,无法索赔
在没有签订其它条款时,认筹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而购房者在认筹过程中交的“诚意金”,认筹金是可以退的。另外,要是认筹金一旦合同明确为定金后,消费者因个人原因拒绝买房,将无法退回还“认筹金”为名的定金。所以在付款前,一定要明确“认筹金”“诚意金”“会员费”等名目繁多的收费到底是定金还是其他形式的款项,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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