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不还,我能否搬去他的东西?
时间:2023-07-08 11:30:48 48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欠钱不还不可以搬债务人家里的东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可知,欠钱不还的,债权人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债务人偿还欠款,起诉需要准备好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如果债权人直接到债务人家里搬东西的,可能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在起诉之前,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商还款,如果债务人有意还款但目前缺乏还款能力的,债权人可以宽限债务人一段时间。如果债权人决定起诉了的,需要注意在三年诉讼时效期间内起诉,否则债务人可以主张诉讼时效抗辩。

朋友欠钱不还我可以扣他的车吗

债务人不还钱,债权人不能私自扣押债务人的车辆,因为这种行为是侵权行为,应返还财产并承担侵权责任。但在特定的情况下,债权人私自扣押债务人财产不构成侵权,这种情况在法律规定上称为留置权。

留置权成立需满足三个条件:

一是债权人依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等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二是债权的发生与该动产有牵连关系,即债权人对动产的留置权与债务的产生是基于同一法律关系发生的,如加工承揽合同,承揽人因定做人不交付加工费用,有权留置定做人送交的加工定做的物;

三是债务必须已届清偿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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